铜仁市商务局关于公开招募第二批猪肉临时储备承储企业的公告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再次开展猪肉临时储备收储工作的通知》及市人民政府对《关于审定<铜仁市第二批猪肉临时储备收储工作方案(送审稿)>的请示》(铜发改呈〔2026〕109号)的指示批示精神,现启动铜仁市第二批猪肉临时储备承储企业公开招募工作。
一、收储方式
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采取“政府委托、企业承储、适当补贴”的方式开展临时猪肉储备工作。
二、收储规模
本次铜仁市第二批猪肉临时收储任务为190吨,全部为生猪活体储备(每吨生猪数量按照60kg以上育肥猪20头计算,约3800头)。
三、储备期限
储备周期暂定为一年。储备期满后,根据我市猪肉市场行情和省、市政策指令,确定是否终止或延续储备。
四、承储企业选择
(一)承储企业选择方式
按照合理分布、便于管理、就近选择的原则,结合全市猪肉消费和承储企业实际,此次猪肉储备主要考虑由市内企业承担,按照公开招募进行筛选。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并由市猪肉临时储备收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评审的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相关资质、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管理规范、交通便利的承储企业,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承担此次猪肉临时储备任务的企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承储企业应具备条件
1.育肥场所所在地应满足属地及周边区域的保供应急需求,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稳定的销售网络、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疫病发生,生产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承储计划执行违规违约行为。
五、在库(栏)及轮换管理
(一)加强承储管理。生猪活体承储企业60公斤以上育肥猪存栏数应大于储备任务数。承储企业应对储备猪肉实行专仓(专垛)、专栏储存,专人管理,专账记载和挂牌明示,建立专项台账,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积极履行储备猪信息资料报送义务,不得虚报、瞒报入储和在库(栏)储备猪肉数量、品种,发现影响储备任务落实的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市商务局。
(二)及时做好轮换。储备活体生猪时,由承储企业根据育肥情况自行组织轮换,轮换期间存栏数不得低于承储任务数。
(三)强化督促检查。承储企业应按照同品种、保质、等量轮换的原则,自负盈亏。轮换完成后,承储企业应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时完成轮换的,应当及时报市商务局并报市猪肉临时储备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视为擅自动用储备肉。市商务局委托承储企业所在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对轮换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届时需签署三方协议)。
六、出库和动用管理
因市场调控或应急等情形需要动用储备猪肉时,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提出动用方案(含动用品种、数量、价格等),如以免费调拨方式动用储备猪肉的,需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市商务局根据动用方案向承储企业下达出库计划,并组织出库。承储企业应无条件配合储备肉动用工作。
七、承储企业申报资料
申请企业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并负一切责任。申报材料清单如下列示:
1.《铜仁市第二批猪肉临时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2.申请报告(含承储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3.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明(市场监管、税务、银行、卫生、生态环境、农业等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资产负债表、营业利润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2026年一季度银行流水
6.生猪出入栏月报
7.农业农村部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证明(备案截图)
八、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承担第二批猪肉临时储备项目承储任务的企业,需如实填写及提供以上申报清单内容,向属地商务部门进行申报,经属地县级商务部门初步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按程序组织审定,审定结果将在铜仁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九、申报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承担第二批猪肉临时储备项目承储任务的企业,于2026年5月15日前向属地商务部门进行申报,将申报文本材料(一式两份)及扫描版报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属地商务部门初审后,于2026年5月21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
(联系人:市场运行科邓化桥、蒋丽萍,联系电话:0856—5223448)
铜仁市商务局
2026年5月9日
附件: 1.承诺书
2.铜仁市申报第二批猪肉临时储备项目承储企业情况表
附件1
承诺书
xx工业和商务局:
本单位所提供关于第二批猪肉临时储备承储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字、数据、图片、证件、复印件、财务数据等)全部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伪造、变造、隐瞒或虚假陈述,材料内容与事实完全一致,无任何误导性信息或重大遗漏,如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导致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铜仁市申报第二批猪肉临时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
企业名称 |
|||
|
申报养殖场(自有)地址 |
|||
|
营业执照号码 |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
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邮政编码 |
占地面积(亩) |
||
|
总资产(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
注册资金(万元) |
在职职工人数(人)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
生猪存栏情况 |
60kg以上生猪 数量(头) |
||
|
申请储备生猪 |
60kg以上生猪 数量(吨) |
||
|
企业负责人承诺: 本企业经营正常,本人已对上述所填内容及所附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实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企业负责人签名:承诺日期(加盖公章):年月日 | |||
|
区县商务部门推荐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